中办国办: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分类目录

发布时间:2022-10-25T14:01   浏览数:184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按照《意见》精神,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经费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省级统一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各地要发挥好教育经费等各类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作用。

  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

  ●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以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主导,以国家行业和地方职业技能大赛、专项赛为主导,以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技能考试平台是专为职业技能考试评分设计的一款覆盖考评全过程的系统,能满足各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实操类考试及评分需求。提高职业技能实操类考试认定效率。

  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加大对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导和政治吸纳,注重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分类目录。注重按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代表或委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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