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可获相应等级证书
发布时间:2022-09-29T08:49 浏览数:3979
为加强技能竞赛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人社部门于9月27日作出安排,山西省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加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竞赛计划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等国际竞赛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证。
对于列入省人社厅年度竞赛计划、由各省直部门、行业组织的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获奖选手,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为决赛选手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于列入省人社厅年度竞赛计划、由各设区的市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获奖选手,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一赛一授权”的方式,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县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办。
已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的企业组织开展的内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列入省人社厅年度竞赛计划的,可自行为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选手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并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评价。获第4名至省级决赛参赛人数三分之二的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技能考试平台作为当前市场上专为职业技能考试评分设计的一款覆盖考评全过程的系统,能满足各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实操类考试及评分需求,提高职业技能实操类考试认定效率。目前国内已有13个省市与技能考试平台达成合作,全面提高技能人才评价效率,为创新评价服务模式方面作出的有益尝试。